模版1:
股權變更公告
北京XXX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即將股權變更,請變更前的相關債權債務單位及個人,自本公告見報之日起15天內,持合法有效憑據申報登記,特此公告。
申報電話:XXX
模版2:
股權變更公告
北京XXX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自20XX年8月14日由法定代表人XX,股東XX、北京XXX有限公司,變更為法定代表人XX,股東XX、XX,經合法手續買入該公司股權,公司在變更前的債務債權及其他糾紛由原法定代表人及股東承擔,與新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無任何關聯,特此公告。
模版3:
股權變更公告
北京XXX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本公司法人及股東XXX將持有本公司20%股權轉讓給自然人XX,協議簽署日期:20XX年11月28日并在此聲明;此協議簽署后本公司產生的任何抵押、擔保、未結債務法律糾紛,皆由受讓方(XX)承擔責任,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我公司內部相繼于20XX年1月15日上午10時整、20XX年2月8日上午10時整、20XX年4月11日上午10時三次會議時間通知,并在會議地點位于:XXXXXXXX南二街12號11棟4層4002室召開。
在三屆會議召開期間除北京XXX有限公司法人:XX(該企業屬于企業法人3%入股)無故推脫未參加內部股東會議外,其余成員全部參加,XX未能履行公司股東的義務及責任,經股東會法人股東及董事XX,股權比例:20%股東:XX,股權比例77%,監事XX會議表決,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依據持有多數股份的股東意志做出決議,一致同意通過XX退出公司股東會并將法人、股東、董事職位及股份20%轉讓變更為自然人:XX事宜,并將監事XX變更為XX。與此同時共同決議對于XXXXXX有限公司法人:XX在連續提前15日通知的情況下無故推脫不參加三屆股東會行為,并按照股東章程第十二條規定,一致視為棄權及放棄參加股東會決議義務及責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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