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補償公告
關于送達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公告(經一緯十二東三角地棚戶區改造項目)
因實施經一緯十二東三角地棚戶區改造項目,槐蔭區人民政府于20XX年XX月XX日依法作出【濟(槐蔭)征字[20XX]1XX號】房屋征收決定書并予公告,下列被征收房屋在征收范圍內。因被征收人在征收決定規定的簽約期限內未能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槐蔭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因無法采取直接送達或其他方式送達,現采取公告送達方式送達下列房屋征收補償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被征收人及相關權利人持身份證、戶口簿、產權證書等證明資料到經一緯十二東三角地房屋征收現場辦公室領取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逾期視為送達。限被征收人自征收補償決定書送達之日起5日內到濟南經一緯十二東三角地房屋征收現場辦公室選擇補償方式,逾期未選擇的視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方式。限被征收人自征收補償決定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到濟南經一緯十二東三角地房屋征收現場辦公室與槐蔭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辦理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手續,并將被征收房屋騰空搬遷,移交槐蔭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拆除;同時,被征收人應將房地產權屬證書原件上交,逾期不交將依法申請辦理注銷登記。被征收人應當在被征收房屋騰空之日起5日內,到濟南經一緯十二東三角地房屋征收現場辦公室與槐蔭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結算補償款及相關費用,逾期不領取的由房屋征收部門提存至征收補償資金專戶。被征收人及相關權利人如對征收補償決定書不服,可自征收補償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濟南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自征收補償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濟南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槐蔭區人民政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因組織實施強制執行增加的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特此公告。聯系地址:濟南市槐蔭區經二路579號正大照相館旁
聯系電話:1856078XXXX、1856078XXXX
濟南市槐蔭區房屋征收服務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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