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靖易
時間:2019-09-11
市民王先生準備今年申報職稱,但整理資料時才發現,自己以前考試獲得的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不見了,不知道要怎樣才能補辦回來。記者就此咨詢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了解了職稱計算機證書遺失補辦的流程。
據了解,考生需在正式出版的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后,才能辦理證書的補發手續(2002年前取得的合格證書遺失不能補辦)。在證書遺失后,考生可先到原證書領取地點查詢原證書的檔案號、印制序號,再登報遺失,并攜帶補發證書所需提供的材料到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人事考試中心整理統一上報廣西人事考試院核對存檔蓋章,補發證書辦好后,由人事考試中心通知考生領取。
補發證書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 本人書面申請(打印件,手寫簽名)、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聯系電話;
2.由檔案保管單位或者工作單位出具遺失證明(必須加蓋單位公章的打印件);
3.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上面要注明考生的考試名稱、考試科目、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號中的出生年月日用“××”符號代替)、檔案號和印制 序號。所有材料一式兩份,材料提交后3個月內辦結。
溫馨提示:
若不慎遺失職稱計算機證書這類重要證件,一定要登報遺失聲明作廢。以免被他人冒用,帶來一些不必要的社會責任。登報掛失一種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丟失了某些社會性質的證件或者類似的東西時,為了補辦一份,法律上必須先確定遺失者所遺失的證件已經在法律上無效,這個過程就是登報掛失。遺失者按法律規定刊登聲明之后,即推定社會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應當知道該證無效,即解除了遺失者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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